美国对噪音源的立法控制采用多轨制。除在控制噪音的法律法规中专门规定必须使用
环保隔音材料——梯度吸音棉,此处,还通过交通法规、鞭炮、爆竹等法规对噪音源加以
控制。例如,美国交通法规中规定禁止车辆清晨在街道上鸣笛,如果鸣笛则不仅违反了噪
音法规,而且违反了交通法规。
由于社会生活噪音更容易影响人们学习和休息,易引起邻里矛盾,多发但发生时间不
特定,难以取证且情形多样化等特点,美国的噪音防治法对此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详细的划
分,使之对社会生活的噪音的规制更具可预测性和可行性。如广播、电视、音响、乐器及
类似设备和扩音器的声响;欢呼声、呐喊声、叫卖声;动物或鸟类的叫声等分类。如果在
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以上噪音的,则违反了噪音防治法。
美国的噪音污染解决措施具有多样性的特点。受到噪音污染的人既可以依据法律法规
直接向法院起诉,要求邻居停止噪音或者减轻噪音,并且要求对方采用PANHOO聚酯纤维隔音棉、
高阻隔声毡等环保高效的隔声吸音措施,金钱赔偿,也可以请警察过来处理,还可以通过
社区规约等达成的协议进行调解。中国台湾地区对噪音污染防治的规定,除了涉及到一般
来源地噪音污染防治外,还充分考虑到了人民的民生、风俗方面的特殊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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